通的妇人。
    田伯光想着这回没有任何偏差了,谁知道,苍天啊,他田伯光是有史以来第一个名不副实的采花贼有木有!这是第二天在馄饨铺子吃了第二大碗馄饨的田伯光的心声,什么叫如狼似虎的女人,田伯光发誓自己见着了!
    昨天晚上他那狠话才放出去,就见那女人眼冒绿光幽幽得盯着他,那一刻,田伯光就觉得自己身上的衣服在这种眼光下瞬间被割裂成了无数条小布片,已经纷纷离他而去,惨痛的经历告诉他,良家妇女耍流氓那是比流氓还流氓!
    最终他是多么艰难才在这豺狼的手里保住了自己的清白了,田伯光滋溜又吃了个馄饨,心里面嘀咕,难道他和采花贼这行当犯冲?!
    正吃着,田伯光突然看到一个人,哎,这人不就是昨天晚上那在隔壁听墙角的高手贼吗?田伯光眼睛特贼,昨天晚上就瞥了那么一眼那人黑色夜行衣的背影,这位就记忆深刻,还有这人功夫的感觉,嗯,准错不了。
    田伯光拿出钱来把馄饨的帐结了,田伯光一时好奇心作祟,特想知道这位功夫很高的高手为什么要做贼,难道那张大户的家里有什么特殊的宝贝不成?
    此时正是向问天来请那据说是退休太医的老李头,随行的还有客栈的掌柜的,那老李头一开始听说给个小娃娃看风寒胡子一撇说什么也不去,后来听闻这镇上最有名的善和堂的大夫开的药吃下去没效果,这才有那么点儿心动,此时向问天送上的礼物也颇为不菲,老李头这才出山。
    田伯光虽然是跟着向问天,但是向问天心思不专,一边和老李头说话,一边也有些担心晨晨,再加上这街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那客栈还在最热闹的地方,往那边走的人还真不少,因此他也没有发现自个儿被人跟梢了。
    等回了客栈,那老李头给晨晨把了脉,到底是经验丰富的老太医,又检查了一番,立刻就看出了苗头,不由眉头一皱,神色严肃的看了眼向问天。
    “这娃娃是你的什么人?”
    向问天没想到这老李头会这么问,一时有点儿卡壳,随后说道:“是我朋友家的孩子。”
    老李头点点头,没说什么,从随身的药箱里面拿出个小瓶子,倒出三颗丸药先给晨晨吃了下去,随后对向问天说:“这娃娃比较特殊,普通的药自然对他没什么效果,少不得要动我的老本,待会儿你随我回家一趟,我熬好药你拿回来给这娃娃喝下去就没事了。”
    这来回一折腾可耗费了不少时间,而就趁着这段时间,田伯光已经进了屋看到了小娃娃的模样,呦,真是个可爱的小娃娃!这小脸蛋红扑扑的跟大苹果似的,让人看了就想咬一口!
    田伯光正伸着脑袋盯着晨晨宝宝看呢,这时候晨晨因为那三颗药丸的关系已经睁开了眼睛,刚睁开眼睛就看到自个儿头上田伯光那张此时正挂着一股猥琐劲儿的脸,晨晨被吓了一跳,嘴一扁,哭了。
    这下田伯光可麻爪了,刚要哄哄这孩子,门外传来了脚步声,田伯光连忙藏了起来,刚藏好了,门开了,那老李头和向问天回来了,两个人自然都听到了晨晨的哭声,老李头指挥向问天去厨房看着伙计把药热一热。
    “我这药材可都是价值千金,要是被偷换了可就没效果了,你不去盯着难道还要我老人家去吗?”
    老头挺横,向问天此时有求于人也没办法,乖乖的去厨房了,而此时老李头坐到床边,捋着白胡子和颜悦色的问晨晨:“娃娃,刚刚那人和你是什么关系?”
    大抵是老李头的白胡子和苏白云颇有几分相似,晨晨见着他倒真不哭了,听到他问话,晨晨哽咽着回答:“坏人!大坏人!”
    老头露出了一副“果然如此”的神情,很是怜惜的看着晨晨,一边捋着胡子一边自言自语的感慨:“造孽啊造孽,不知道是谁用了这么歹毒的法子,把好好一个小娃子弄成了浑身是宝的药人。”
    晨晨眨着眼睛没听懂这话是什么意思,但是藏起来的田伯光听了可是明白,想着刚刚看着的那么可爱一个小娃娃,再一想那不知名的高手不由握了握拳头,于是乎,向问天在此时的田伯光心里,经历了小贼——高手——杀千刀人贩子的转变。
    田伯光转了转眼睛,不行,这娃娃太可爱了,投他的眼缘,说什么他也得想法子把小娃娃给救出魔爪!
    而与此同时,即将踏入杭州府地界的夫夫二人,依然是邓九如赶车东方不败坐车,而两个人都不约而同的看到了旁边路旁小茶棚里,苏白云和晖晖小盆友的身影。
    “吁!”邓九如把马车停下,东方不败掀开车帘也从车上下来了,而此时也发现了东方不败和邓九如的这爷俩个,两双眼睛全盯在正在桌子上把小脑袋伸进茶杯里滋溜滋溜和茶水喝得正欢实的红红身上。
    你不是能感应到晨晨的位置要带着我们去救晨晨吗?怎么没看到晨晨,看到的是徒弟徒弟媳妇(爹爹们)啊?!这是苏白云和晖晖很是心有灵犀的心声。
    红红甩甩尾巴尖,继续喝茶,十分淡定。
    作者有话要说:看到大家盖滴楼,对于田伯光的看法,鉴于这个时候回评太痛苦了,就在这里说一下。
    采花贼这种在贼里面也是最不招人待见顶风臭八百里滴存在,但是田伯光这个采花贼却在原著里挺招人待见的,大概是因为金庸先生并没有着墨于田伯光采花的恶行,唯一一次写的是仪琳,结果还没成功。
    而后着墨更多的先是大家觉得这个人很仗义言出必行,而后归于令狐冲执掌的恒山派以后也有挺多笑料,所以大家就喜欢上这个采花贼。尤其是和那些伪君子相比,这种人更显得真性情,让大家就更喜欢了。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喜欢这个人物的原因,和大家分享一下而已。
    所以捏,要给采花贼洗白,大概大前提就是让他采不成花吧……所以,田师兄悲剧了……不过,大家强烈要求他和令狐冲配对,我个人对令狐冲吧,实在没神马好感,这家伙太二了,尤其是复习原著的时候,看他自怨自艾对小师妹恋恋不忘,对师傅的不信任了无生趣那段,想抽这丫的!
    总觉得,田师兄要是和腹黑配,一定很给力,脑海中浮现田师兄咬小手帕,腹黑小攻筒子甩尾吧奸笑的场景,但素,笑傲江湖里哪个是腹黑啊口胡!难道还要我原创吗?!!
    正文 脱险
    苏白云的胡子和眉毛都耷拉下来了,晖晖那张面瘫脸上也浮现出愧疚的表情,看着面前二人这副模样,不好的预感在东方不败和邓九如的心头萦绕。
    “说吧,到底怎么了?”邓九如问晖晖。
    晖晖抿了抿嘴唇:“弟弟被向问天抓走了。”
    晖晖的话非常言简意赅,却像惊雷一样在东方不败和邓九如的耳边炸开,东方不败脸色瞬间白了下来,邓九如的眉头也紧锁在了一起。
    “你是说,向问天闯进了有师傅、师娘、小金小黑所在的后山,把晨晨给抓走了?”四个向问天捆成一个也做不了这事儿,也难怪邓九如在大惊之后觉得匪夷所思。
    苏白云接过话来,便把当日之事和二人讲说了一边,这下邓九如和东方不败哪里还有半点要去梅庄的心思,当务之急就是找到晨晨,晨晨宝宝尚无自保之力,在向问天的手底下还不知道吃没吃到苦头!
    一想到这里,东方不败便觉得胸口闷闷的,说不出的难受,而此时的晨晨,却终于在老李头精湛的医术和名贵的药材攻势下退了热,向问天心里松了口气,重重酬谢了老李头,左右花得也是不是他的钱,向问天大方的很。
    而晨晨虽然退了热,但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现在人也没什么精神,蔫蔫的,向问天算算日子,在这里已经耽搁了半个月的时间,心里有些着急,便决定买下一辆马车,这样一来可以让这小娃子在车里面休息,也不耽误赶路。
    向问天准备好了一切,这天早上便准备起身,早上带着晨晨到楼下先用了早饭,晨晨大病刚刚有起色,不能吃太油腻的东西,因此这几日来都是吃的白粥,晨晨那在黑木崖上的时候,胃口都被厨艺精湛的邓九如给养刁了,哪里吃得惯这个,可不吃还饿得慌,没办法勉强吃着,越吃越觉得难过,大大的桃花眼里也水汪汪了起来。
    呜,好想吃爹爹做的饭,香喷喷的!
    正想着,门口进来了一伙人,簇拥着一个锦衣华服的小少年进来,这少年也不过是十一、二岁的年纪,身边站着的都是魁梧的大汉,这群人的眼睛扫过了整间客栈,自然也瞧见了向问天和晨晨这桌。
    向问天握着筷子的手顿了顿,这群人都是练武之人,而且功夫还不弱,而这群人也察觉到了向问天也是个高手,自然多了好几分的关注。
    那小少年眉头皱了皱打量打量这整间客栈:“这就是这儿最好的客栈?啧啧,果然是穷乡僻壤,连间像样的客栈都没有!”
    那伙计正点头哈腰的在门口迎接呢,听了这话倒也不生气,看来也多半是见惯了这种跋扈异常的富家小公子。
    “我们这儿虽然简陋了些,但是我们这儿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小少爷您是要吃饭还是要住店,若是住店您请进来看看房间,若是吃饭,不是我吹,我们这儿的厨子可是远近闻名,保管让您不虚此行。”
    伙计继续笑脸相迎,那小少爷皱了皱眉,还是迈步走了进来,挑挑拣拣找了张桌子坐下,正好和晨晨那张桌子是斜对角,那小少爷坐好了后,对那伙计说道:“你这儿都有什么吃的?”
    那伙计一听便笑了:“小公子,我们这儿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只要您想吃,什么都有,煎炒烹炸样样好吃,您听我跟您报几个菜名……”
    那伙计说的一溜一溜的,晨晨光听这些菜名就觉得一直在喝白粥的肚子开始罢工了,本来嘴巴里面就尝不出什么味道,此时更觉得味同嚼蜡了,听着那伙计说的菜名,晨晨的眼睛有点儿发直。
    那小少爷倒是真阔气,听完了伙计的话把下巴一扬:“就你刚刚说的这些,都给我上一份尝尝,好吃,本少爷有赏,不好吃,本少爷砸了你这破店!”
    那伙计一溜烟的到厨上去了,不多时,就见那伙计手里端着两盘菜便送了上来,这两盘是冷菜,因此上的很快,又过了一会儿,等热菜陆续上来了,晨晨瞧着那伙计手里的盘子还冒着热腾腾的热气,虽然你鼻子嗅不到气味来,但晨晨已经脑部出诱人的美味了。
    呜,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他也好想吃!
    那小少爷手里拿着筷子,看看这个菜,瞅瞅那个菜,还没吃呢他都能挑出一大堆毛病来,夹了块鱼肉放到嘴里,小少爷正吃着,忽然察觉到晨晨的目光,便看了过去,只见一个长得异常可爱招人喜欢的像个白嫩嫩小包子似的小娃娃正眼巴巴的看着他,大大的桃花眼水汪汪的,仿佛正说:好想吃啊!
    被这种眼光注视着,小少爷似乎觉得,这鱼还真挺好吃的,接着夹颗肉丸子,那小包子的眼神立刻落到肉丸子上了,张嘴咬一口,那小包子也跟着咽了口口水,小少爷忽然觉得这一桌的饭菜异常的好吃。
    眼神瞟了瞟,那小包子的桌上只有白粥和一盘咸菜,小少爷看着小包子那眼神,忽然心生不忍了,招呼伙计:“来,把这盘、还有这盘,端去那一桌。”
    伙计一瞅,金主的吩咐自然要听的,更何况他看着那小娃娃的眼神都恨不得自掏腰包给他做盘好吃的,可菜还没放到桌子上呢,就被向问天给制止了。
    “不必了,他的病才刚刚好些,吃不得油腻。”
    伙计这手悬在半空中扭回头看那小少爷,那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