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在她两颊边腾起一簇粉嫩的红——太热了。她边对自己说,边五指并拢在脸颊旁扇风。
    “你在哪?要不你给秦筝打电话,让他的助理过去接你?”岑缓羽那头已经传来通知登机的广播声,毫无疑问,他又不知要飞到哪儿去出差了,可能是东南亚,可能是那个油田勘探的案子,可能与星波集团的人。
    秦筝就像他的挡箭牌,无论何时何地提起,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把他们过去几十年的友谊牢牢钉死在楚河汉界的两端,甚至不能是友谊。
    弦歌沉默了,岑缓羽和秦筝就像单选题的两个答案,有一没有二,她却不知道这一题的标准答案。于是,她下意识地岔开话题,问:“……二叔把我们和星波合作的利害关系告诉我了,你……需要我给陶米楠开绿灯吗?”
    “如果你认为陶米楠合适当然最好。”
    弦歌极力想辨出他说这句话时的情绪,可他答得很快,公事公办的态度像足一个圆滑的商人,不说yes也不答no,生意就是生意。
    “我知道了……”她飞快地挂断电话,怕自己问出什么不该问的话。
    岑缓羽的短信应声而至,寥寥几个字,不带任何情绪:“去看医生。”
    又是雨。
    这个城市的天气很怪异,东边日出西边雨,眼看着朗朗晴日一点点被乌云吞噬,细细的雨滴如针毡密织。弦歌站在街口,隔着一个十字路口就看见马路对面的人在大雨中迈着疾步避雨。而她前一秒还被温和的阳光笼罩,下一秒就与那些人一样陷身瓢泼大雨中。
    这场雨来得又大又急,她狼狈地随人群涌入街边房檐下避雨,一抬头,那幅醒目的广告牌便映入眼帘。
    避雨人群中已经有女孩兴奋的叫嚷声:“看,是我们家筝筝的海报!我好喜欢这款手机哦!我有朋友已经买了这款情侣版手机,手机还附赠筝筝的限量版海报当手机墙纸呢!”
    “你别想了,”另一个女孩不客气地打断朋友的花痴,“发售第一天我就去买了,店员说已经断货了,这边压根拿不到货,网购还差不多。”她得意地比出一个v字:“不过,我已经订了!老板说这是他手上最后一部现货,下一批要等一个月左右。”
    “太夸张了吧?!”
    “就是这么夸张!”
    如果秦筝事业蒸蒸日上时宣布他们的婚讯,会不会更夸张?
    他们的恋情一早被曝光在媒体大众的眼皮下,所有人都知道,所有人都接受,但所有人都不看好。报纸电视隔三岔五就拿他们分手的事炒作,娱乐节目没事就喜欢爆料他们早已分手的事实。可谁都拿不出实质的证据,谁也不会轻易放弃这种猜测。
    她的世界被缩小成只有一个秦筝,也只能有一个秦筝。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回到公司时已是华灯初上。弦歌一路上若有所思,连脚后跟擦破一大块皮肉都未察觉。直到整个人瘫倒在办公室的沙发上,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双腿又酸又疼,扭伤的那只脚肿得跟小猪蹄似的,她费了好大劲才把那双十二厘米高的鞋子脱下。
    她侧蜷着身子在沙发内睡下,本只想打个盹,待雨停再回去。可这一闭眼竟昏昏睡着了。她在迷糊中抱臂而眠,只觉冷,醒来时却发现身上多了一件熨烫平整的西装外套,伴着淡淡的紫罗兰香。
    秦筝就坐在她侧手的单人沙发内,支颌闭眼,也不知睡没睡着。弦歌一动,他就醒了,咖啡色的瞳内隐藏血丝,掩不住眉心的疲态。
    “醒了?”他在她身旁坐下,指尖冰凉从她鬓旁滑过,“你瘦了,骨头都凸出来了。”他就这么染着丝微的笑意望着她,和煦如风,把她眉眼嘴角的每一处细节都落在瞳底,印出晰的图像。
    弦歌反握着他的手,只是摇头:“没,最近都流行瘦脸。你怎么来了?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岑缓羽的助理给我打电话,说你脚扭了,一个人在外面,让我派个人去接你。”他波澜不惊地陈述,将西装外套披在她肩上,“我之前在录节目,很晚才看到他的留言。我去你家找你,发现你还没回去,就猜你可能在公司。”
    “哦……”弦歌哑然,一时不知如何作答,只能挽着他的臂弯,侧头倚在他肩上,好一会儿,才低声语,“秦筝,我好累,走不动了,你背我回去吧。”
    “好。”他想也不想就在她身前蹲下,作势背她。
    弦歌却咯咯一笑,使劲推攘他的肩:“我逗你呢!怎么可能真让你背啊!这可是公司,多少双眼睛看着呢!”她单腿跳着起身,在他仰头时咧嘴笑:“你扶着我就行,我自己走。”
    chapter 12 教妾若为容(5)
    从公司回家的这条路,弦歌很熟悉。熟悉到能一个不落地记住沿途有多少个室外广告牌、公车站内有秦筝的广告形象,哪家唱片行、咖啡店内贴着秦筝的海报。一个明星的受欢迎程度,只要看他的曝光率就能断定。而秦筝,可以说毫不夸张地融入到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出现在任何地方。
    分开一年,弦歌甚至不曾思念,就像他从未离开过一样。
    当秦筝冷不丁提议两人出去旅行时,弦歌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她太需要一个安静得只有他们两人的世界,去找回过去几年内相隔的距离。那枚戒指始终放在她的手提包里,他只字不提,她也默契沉默。
    他的空档很短,三天两夜已是极限。度假的地点是一个幽静的江南小镇,路途不远,到达时正是午饭时间。这个偏居一方的水乡小镇在旅游版图上并不出名,有兴致游到此地的客人不过寥寥。镇上的年轻人都外出打工去了,留居小镇的多是老人和孩子,没人认出眼前这对携手漫步的男女中有一位当红不让的大明星。
    “上次和你这样出远门,也就是去因弗尼斯了。”秦筝戴着灰蓝色的墨镜,湛蓝天际间的浮云徐徐在镜片内游移,渺渺不见镜片后那双眸子的神色。
    弦歌“嗯”了一声。她耳畔的碎发扬风而起,扑面而来的是清新凉意,境遇似那时他们在因弗尼斯,他在厄克特古堡残垣上搂着她,说起他们的未来——买古堡,归隐安居。
    “喜欢这里吗?”他又问。指尖在她鬓旁一勾,将分散的长发绾在她耳后,一个亲吻落在她太阳穴旁。
    “喜欢。”
    “比因弗尼斯还喜欢?”
    “嗯,比因弗尼斯还喜欢。”
    船工将船驶进拱桥洞内,桨声哗哗,暂时压过两人的无言。
    “最近很累吧?通告排得满满的,身体吃得消吗?”
    “习惯了。”
    又是无言……
    “脚还疼吗?”秦筝努嘴示意她的脚踝。她趿粉色人字拖,粉白边的运动短裤,修长匀称的腿懒懒地伸直,露出仍略带红肿的脚踝。
    “还好,不穿高跟鞋就没那么疼了。”弦歌坐直身子,将飞乱的长发胡乱打了个髻,探身将手浸入水中。碧绿如澄的河水泛着小水浪,一层层荡开。她嘴角仍挂着笑意,湖水却映不见她的眼底,碧水潺潺,她瞳孔内有的只是茫然。
    秦筝变了,她也变了。两人如履薄冰地携手并进,谈吐间小心翼翼,不再肆意,不敢造次,唯恐一句话失言,便让对方尴尬。这种距离甚于六年的分离,哪怕她初回国时第一次站在他面前,他们也不曾这般疏离。
    岸边有儿童嬉戏,一个个裸着上身跳进水里,溅起半人高的水花。弦歌猝不及防,被溅湿一身,哭笑不得。秦筝也笑,两人四目相对,相继咧嘴傻笑。
    弦歌摆手,示意船工靠岸停船,连连摇头叹:“不游了不游了,我回去换身衣服。”秦筝适时地抱着她的肩,在她上臂来回摩擦。两人并着肩往回走,青石板小路上啪嗒啪嗒听到的尽是二人的脚步声,出奇得一致。
    直到回到那间独门独户的民宅院口,弦歌噔噔噔跑上木制楼梯,秦筝才叫住她,面露难色,指了指她:“弦歌,你……”
    弦歌站在半层楼高的的楼梯上,莫名回望,稍一愣,即刻反应过来,脸部肌肉抽了抽,二话不说就往房里冲。她的粉白运动短裤上一片殷红,沁水后红迹渗开,甚是醒目。她早觉不适,只是没想到这位亲戚来得这么不是时候。她这趟出来轻装上阵,防护的东西是一点没准备,即抓着钱包就往楼下跑,顾不上秦筝在后面叫她。
    小地方物资不全,买不到她惯用的牌子,只得将就。回到民居时,秦筝正在和屋里的电视作斗争,屏幕上飘满沙沙雪花,无论他怎么调整天线、拍打机身,愣是不见任何画面。
    见她回来,他回头苦笑无奈道:“看来这几天我们要与世隔绝了。”
    弦歌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秦筝略怔,上前接过袋子放在一边,问:“……还好吗?”
    她也以苦笑相回:“来得不是时候。”说着,捂着肚子就往床边挪。
    秦筝在她旁边蹲下,温柔地抚着她的额:“哪儿不舒服?”
    弦歌摇头,“没事,老毛病了。”她蜷身侧躺在床上时,秦筝就在她背后,他的臂弯轻轻环抱着她,两人并躺在床上。
    弦歌只觉浑身僵硬,假意合眼睡去。
    这一睡,直睡到日落黄昏后。
    梦里,弦歌亦在挣扎。她的眼前晃着五彩斑斓的霓虹灯光,一束束在夜色中散漫开,这是一条灯红酒绿的熙攘街道,那个人抱着药店的纸袋站在街口对面,与她隔街相望。他在笑,唇在动,像在说什么,可马路上车水马龙,他说的话她一个字也听不见。她的脚下似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将她钉在原地,她本能想逃,脚下却动弹不得。
    那个人还在说,带着不曾见的柔和笑容远远望着她,像是说给她听,又像在自语自语。他的轮廓那么熟悉,她却怎么都想不起他的名字。直到车流渐密,渐渐挡住他的身影,她焦急地张口喊:“缓羽!”
    她终于听清了他说的话,清晰得仿佛就在耳边,语气轻佻,半带戏谑:
    “我怎么可能与正处于生理期的女人约会,那晚上怎么办?”
    “女人那几天肚子痛,吃这个药好……”
    “我问她哪个牌子最贵最好,她就推荐我这个……”
    弦歌惊醒,一侧身,秦筝的背部正对着自己。泼墨似的夜色中透着一缕清冷的月光,远处天边隐隐翻起鱼肚白。他们俩背对背靠着,弦歌动也不敢动,唯恐一翻身就会吵醒他。身在演艺圈的人多半有横跨八个时区的生物钟,黎明前睡下,日上三竿时起床,秦筝也不例外。她就这么直挺挺地侧躺着,动也不动,哪怕大腿发麻,背部发酸,也没挪动半分,眼睁睁看着天边鱼肚渐白,隐有朝阳渗入灰黑的天空,再一点点扩散开。
    眼看床头柜上的闹钟指向八点,秦筝在睡梦中翻了一个身。弦歌借机往床边一滚,再回头看他全无清醒的样子,这才放心地起身洗漱。她已然习惯了朝九晚十一的生活,无论在英国还是成立了nas,她都会提前一小时出现在办公室,睡懒觉于她而言是一件可望而不可即的事,尽管她从不羡慕。
    小镇的清晨总是来得特别早,弦歌杵在院子里洗漱时,便听到街道口传来彼伏的吆喝声。她粉黛未施就往院外走,拖鞋啪嗒啪嗒落在青石板路上,连晨风都带着莲花水雾的清香。
    想起昨晚那个梦,她有些惶然,刹那间的心跳如同街边孩童手里的弹珠,失手落在石板路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弹出一条连贯的上下起伏的波浪线。